一、順發加值會員方享有買貴退差價之權益。
二、適用順發全省門市之所有商品。
三、購物七日內(以購買第二天開始起算七天)享有買貴退差價權利,若原商品經換不同商品,則原商品不適用買貴退差價權益。
四、會員主張時,需出示其他店家同時期DM型錄(須有效當月活動、排除複印DM型錄)或購物統一發票,如持其他家店家發票須與經註冊登記之同一商店服務標章名稱相同。
五、其他店家係指使用之服務標章需經註冊登記,在全台開立至少五家以上,且在順發原購買門市為中心點半徑3公里範圍內,並須完全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之資訊家電商店(網路購物除外)。
六、比價商品需有代理商憑證,且商品型號、規格、配備、交易條件(如分期銀行、利率、期數等)、保固年限、贈禮品須與會員原購買商品相同,並不得為平行輸入商品(水貨)、福利品、展示品、瑕疵品、清倉品、限時限量商品、限定對象優惠活動、以提貨券兌換之商品、惡性傾銷品、不友善報價之商品(報價無貨可賣)、不合理售價之商品(低於成本)。但秉持兼顧供應商、通路及顧客三贏的角度,本公司將保留是否適用此辦法之權利!
七、比價時順發售價需扣除迴轉金。
八、商品若為大型家電(如冰箱、洗衣機、冷氣、電視、劇院組)或電腦組合,順發售價需扣除運送安裝費用。
九、購買時若有搭配贈品促銷活動者,於計算退差價標準時,需扣除贈品之價格(以本公司之贈品市值為準)。
十、若其他店家文宣商品價格誤植,以原廠或供應商說明為準。
十一、購買順發商品享有一次退差價優惠,若在七天內,順發有二次以上的降價活動,則以第一次降價作為退還差價標準。
十二、會員主張後,順發將於三個工作日(不含例假日)內查明店家價格後再予退還差價,(刷卡交易者須同時攜帶原交易之信用卡及簽帳單,請至原購買門市辦理)